贩卖毒品获利140元,被判3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3-12-22 09:13
来源: 大冶市人民法院
作者: 张雪莉    浏览: 1599

毒品猛于虎,一旦沾染毒品,不仅会对个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成瘾后甚至还会因高额毒资引发各类违法犯罪,从而在涉毒的不归路上越走越远。近日,大冶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黄某因多次倒卖毒品获利140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黄某家境贫寒,没有正当职业,因犯盗窃罪多次入狱,出狱后染上毒品。卢某家境优越,家庭美满,年轻时因一时好奇染上毒品。人生轨迹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却步入了同一个深渊。

2023年2月,卢某因参加生日宴会喝酒过多诱发毒瘾,于是联系“毒友”明某,想寻找购买毒品的途径。在明某的介绍下,卢某与被告人黄某达成合意,黄某将自己持有的2粒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和2小管甲基苯丙胺(冰毒)以440元的价格卖给卢某,获利40元。

吸食毒品后,卢某脾气越来越暴躁,因涉嫌犯故意伤害他人被取保候审在家。心中烦闷致使卢某又犯毒瘾,而家中的“存货”早就用完了,便打电话找黄某“救急”。黄某以600元的价格提供给卢某5粒麻古,从中获利100元。

黄某不仅没有正式工作还染上了毒品,高额的毒资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的雪上加霜,与卢某的两次交易让黄某尝到“甜头”,以为自己的毒资就此有所着落,殊不知等待自己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某日晚,又发毒瘾的卢某再次联系黄某,但同为“瘾君子”的黄某也没有“存货”了。为了不失去这个“老顾客”,黄某决定先去卢某家中收取毒资,然后再去进购毒品,从中赚取差价。两人见面后,卢某刚准备将毒资交付给黄某,就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管制的规定,多次贩卖甲基苯丙胺类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且黄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其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在第三起贩卖毒品事实中,黄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因意志外的原因未得逞,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故作出以上判处。

毒品对于社会的危害性不言而喻,一直以来,我国对毒品犯罪均呈高压打击态势。人民法院作为司法审判机关,坚持延伸打击各类毒品犯罪前沿职能,积极落实禁毒责任,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态度,为打赢禁毒人民战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坚定决心和鲜明立场。

在此,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毒品就像黑洞,不管是贩毒还是吸毒,沾上毒品就开启了人生“历劫”模式,而贩卖毒品更是危害自己也危害别人。希望大家提高警惕、遵纪守法,为了自身健康和家人期盼,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