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依托市企业服务中心法治工作室,构建“法院+行政”矩阵,通过商事纠纷“共享法庭”数字化平台,推出网上立案、庭审观摩、执行和解“三大核心服务”,并整合多家部门单位,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真正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
网上立案:激活数字赋能“新引擎”
“通过‘共享法庭’智能立案助手,15分钟就办完了全部手续!”大冶某网络公司负责人王先生在企业服务中心体验了变革。
面对异地案件,远在千里之外的王先生在罗家桥商事纠纷“共享法庭”庭室主任的指导下,登录湖北诉讼服务网、扫描上传证据材料、线上提交立案申请、网上缴费,完成“指尖立案”。
为方便企业网上立案,大冶法院对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云审APP、人工智能、语音智能、云呼中心等技术,着力打造和升级“商共享E站”,全市18个商事纠纷“共享法庭”服务站实现服务事项全程无纸、一键申请、实时分配、即诉即办。
升级版“商共享E站”平台构建了全链条数字服务体系,在线调解模块实现“屏对屏”跨域协商,云端庭审支持电子证据实时核验,司法确认通道做到快速流转,涉企案件网上立案率跃升至35%,平均办理时间压缩60%,极大地减轻了企业诉累。
特别是在知识产权等专业领域,系统创新“批量立案-并案调解-类案推送”机制,曾助力某企业一次性化解6省12家法院16起关联纠纷。今年以来,该平台已办理网上立案443件。
庭审观摩:打造法治能力“孵化器”
“法官的调解技巧和释法说理,对我们处理类似纠纷很有启发。”大冶某建材公司法务张经理在“共享法庭”观摩一场庭审后表示。
湖北某新型建材公司诉方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湖北某新型建材公司主张被告方某支付1.3万余元货款。罗家桥法庭法官黄静在“共享法庭”组织庭审活动,大冶某建材公司等多家公司提前预约参与观摩。
庭审中,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融入释法说理和调解策略,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告支付9000元结案,原告放弃部分诉求。
这起1.3万元标的案件庭审,不仅促成当庭结案,更成为企业学法用法的生动教材。大冶某建材公司通过观摩学习,成功自主化解一起类似纠纷,并据此完善合同履约跟踪机制。
大冶法院将“共享法庭”打造为法治能力“孵化器”,罗家桥商事法庭定期在不同“共享法庭”服务站开展庭审活动,庭审案件信息于每周一在大冶法院官网公布,有需要的企业可通过法治工作室提前预约,并按先后顺序确定最终观摩企业。
截止目前,“共享法庭”组织庭审观摩20场次,观摩企业达300余人次,单日最高处理涉企案件4起。
执行和解:构建调执一体“快车道”
2024年初,湖北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湖北某电子公司因2.1万余元货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法院判决湖北某电子公司还款。
执行过程中,被告湖北某电子公司向企业服务中心申请执行和解预约,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从申请到解决仅用3天时间,既高效又省心。”某科技公司负责人说。
类似案例还有某蔬菜超市与盛某的3万元货款纠纷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告盛某向企业服务中心申请执行和解预约。
3月5日上午,企业服务中心多功能室,一场别开生面的涉企纠纷法官面对面座谈会正在进行,法官、企业负责人、被告齐聚,共商和解方案,最终达成“分期支付+利息豁免”调解方案,被告承诺年底前分三批结清款项。
大冶法院创新“执行和解预约”机制,通过“线上预约+法官介入+集中协商”模式,将和解程序嵌入执行流程。案件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通过预约方式,提前安排和解协商时间,以便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方便快捷地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纠纷。
这一创新推动执行程序从对抗走向共赢。该机制运行后,平均化解周期压缩至5个工作日,自动履行率达90%,且70%以上当事人后续仍保持商业合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
据了解,大冶市企业服务中心于2025年2月22日正式揭牌成立,主要致力于打造有温度、有深度、有力度的一站式集成服务体系,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在全省尚属首创!该中心法治工作室已形成“3+9”服务体系(3大核心服务+9大增值服务),涵盖多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执行和解预约、涉企纠纷调解、法律援助、防范化解风险、司法鉴定以及送法上门等。服务中心整合法院、司法、市场监管、发改、住建、自规等多个部门资源,可办理520个事项,相关手续可在同一窗口办理,工作效率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