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石市下陆区法院收到两封来自银行的感谢信,信中表示下陆区法院推行的金融机构诉讼费缓交政策缓解了金融机构的工作压力,简化了流程,提高了效率,对下陆法院的贴心服务十分感谢!4月份以来,下陆区法院针对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信用卡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纠纷等金融案件,采用诉讼费缓交机制,获多家银行点赞。
近年来,金融纠纷数量不断增加,大量金融借款、信用卡纠纷等案件进入法院。2022年、2023年,下陆区法院受理金融机构为原告的金融借款、信用卡纠纷等案件均达到400余件,此类案件一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为提高该类案件审判质效,助推金融行业持续发展,下陆区法院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数量多,信用好等特点,积极开展全行业金融案件诉讼整体情况调查,提出金融案件缓交诉讼费用的方案。
4月1日,下陆区法院在全市率先出台《黄石市下陆区法院关于金融机构诉讼费用缓交的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仅需在立案时提交《缓交诉讼费用申请书》,无需预缴诉讼费用,案件即可进入审理阶段,胜诉后亦无须进行退费处理;若金融机构因败诉等原因需承担诉讼费,在收到本院法律文书后七日内缴纳即可。对下陆区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纠纷、申请支付令、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信用卡纠纷等案件施行诉讼费用缓交机制。
办法施行后,收、退费流程得到优化,不仅缩短了立案耗时,缓解了金融机构因长期垫付诉讼费用的资金流转压力,还进一步简化了涉金融机构案件从立案到审理阶段的流程,提高了审判效率,降低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的诉讼周期和费用成本,进一步的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