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司法承诺 让“老赖”无处藏身

2017-04-07 09:12
来源: 铁山区人民法院
作者: 铁山法院执行庭    浏览: 482

“没想到这次你们法院动真的了!”2017331日黄石市天籁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费某某在市行政拘留所里垂下头,唉声叹气地说道。这是铁山法院执行庭根据最高法提出的“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承诺,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司法拘留时发生的一幕。

20161011日黄石市天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潘某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达成 [2016]鄂0205民初264号民事调解书,但黄石市天籁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潘某申请强制执行,铁山法院受理后依法向黄石市天籁混凝土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黄石市天籁混凝土有限公司既未在规定时间内向院报告财产状况,也不履行还款义务。经查,费某某系黄石市天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且该公司有财产可供执行。鉴于黄石市天籁混凝土有限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该院执行庭依法对费某某司法拘留,费某某表示将抓紧时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此次行动,是院根据最高法提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省法院提出“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承诺,加大执行力度,集中开展“十个一批”、“六个清理”活动打响的第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