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大冶市人民法院院长王军担任审判长,审理一起重大受贿犯罪案件,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中钢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这是大冶市首次法检“两长”同庭办案,也是法检领导带头亲历性办理重大案件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作为全国、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大冶法院和检察院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2015年9月,大冶法院陆续制定各类司法主体权利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定科学分案机制,全面落实院庭长一线办案制度。王军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最高分案系数,率先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带动全院干警有效应对了收案大幅增长压力。
大冶检察院为落实新的司法办案组织形式下的办案运行机制要求,强化院领导办理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责任,检察长邓中钢担负起亲自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撰写法律文书、出庭依法履行职务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