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房不搬、腾房难”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中的一块“硬骨头”。近日,下陆区人民法院以雷霆之势出击,成功腾退两处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竭力解决人民群众在兑现胜诉权益中的急、难、愁、盼,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有力地维护司法尊严。
腾退决心融化一切
下陆法院在执行袁某某与孙某某、湖北某食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局财产处置组依法对被执行人孙某某名下位于黄石市黄石港区花湖街办两处房产进行了两次拍卖,均以流拍告终。申请执行人袁某某向该院提出申请将上述不动产孙某某共有财产范围内份额抵偿该案部分债务,该院作出裁定将上述不动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袁某某名下,并作出腾退房屋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孙某某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迁出上述房屋。
腾退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拒不腾退,执行干警陈薇多次上门与被执行人沟通希望能主动腾房,但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时间,拒不履行腾退房屋公告义务且态度强硬,故该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作出预罚款、拘留通知书,并通知于近日将开展强制腾房行动。
鉴于在前期沟通交流过程中被执行人消极、对抗等情绪表现,为确保执行过程安全有序,执行局副局长贾申涛带队,提前制定了严谨的执行方案和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方案,成立腾房行动专项小组,细化了执行预案,并提前与120急救、公安、搬家公司、开锁公司等单位对接,严防突发事件发生,全方位为此次腾房活动提供保障。
强制腾房行动开始后,被执行人孙某某之妻抵抗情绪强烈,法警陈宇涵、黄亮、张文迪立即对其进行司法控制。经过一番较量,被执行人感知法院执行的决心,最终被执行人表示愿意腾房,并配合搬离房屋。当日,腾退工作持续到晚上九点多,整个腾房行动专项小组按计划有序、规范地进行腾退。
腾退力量势不可挡
下陆法院在执行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街道办事处柯尔山社区居民委员会与张某、段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张某、段某某租赁申请执行人名下位于明盛湖景花园1800㎡商业门面,后因经营不善,从2017年11月30日起至今,一直占用房屋未支付租金。故社区将张某、段某某诉至下陆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租赁合同、要求腾退交还涉案房屋并支付拖欠租金。由于张某、段某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社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依法去往涉案房屋现场张贴腾退公告,执行干警杨丰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腾退房屋事宜,对方每次表示会及时配合法院腾退,但一直未有实际行动。下陆法院遂即决定对涉案房屋开展强制腾退行动。
执行干警前往涉案房屋现场调查发现,该房屋因被执行人长期经营不善长期处于关门无人使用状态,因房屋主要用于经营汽车维修等业务,门面堆放了大量维修设备、产品、办公用品、杂物等,尤其一些空调、维修设备需要专业设备搬运,腾退难度极大。
近日,法院执行干警分工明确,整装出发奔赴腾退现场。法警在现场设立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执行干警逐一对每间房间的物品摄像登记造册,大家各司其职,腾退工作井然有序,虽然天气恶劣,大雨磅沱,但是干警们腾退行动没有停止,几天时间共清退25趟次卡车的物品。并邀请专业搬运车辆和拆除工人到场,对剩余的设备进行拆卸搬运。执行法官王锋多日奋斗在一线指挥强调:今天搬运的设备重量重,大家工作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工作细致认真,搬运的时候注意保护这些设备的完整性。
下陆法院执行局已完成与申请执行人的房屋交付手续,涉案房屋正式腾退完毕,整个房屋腾退专项执行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法官提醒:拒不腾房,阻碍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处置,导致执行工作受阻,是一种对抗执法的违法行为。拒不腾房的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将会受到罚款、拘留等法律制裁,情节严重者还将被移送公安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请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放弃逃避幻想,主动履行义务,弘扬诚信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