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来自四川的感谢信……

2023-11-24 09:37
来源: 阳新县人民法院
作者: 向泽勤 许玲菲    浏览: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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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院为异地的公民排忧解难,为我提供了便利,为此我深表感谢......”近日,一封远道而来的感谢信,由四川省送至阳新法院木石港法庭工作人员手中。

被告熊某系一培训公司员工,主要从事计算机二级和普通话二甲代报名、培训服务等业务。2022年4月12日,原告曹某通过宣传广告联系到熊某,询问培训事宜后,在熊某处成功缴费报名。按照约定,熊某为曹某提供报名、培训计算机二级和普通话二甲考试服务,并承诺保证其合格通过,若未取得有效合格成绩,则全额退款。不料,2023年7月31日,熊某突告知曹某约定无法履行,经曹某核算需退还的4090元费用,至今未予退还,催讨无果,故而成讼。

“明明仅需退还2000元,怎么就成了4090元呢?”

鉴于双方当事人对退款金额存在异议,案件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将双方付、退款项记录调出,进行查实后确认熊某应退金额为4090元无误,但经承办法官进一步查实,被告熊某已从该培训公司离职,4090元应退费用中有2000元为曹某代缴学费,培训公司已向原告曹某出具收据,另有90元为原告曹某理应个人承担的报名费用,均无需由熊某退还。熊某仅需退还剩余的2000元。

为避免引发诉讼,从根源化解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再次与案外人该培训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进行事实陈述,同时确认相关票据的真实有效性,经与多方调解释明,该培训公司同意退款2000元。在该法庭工作人员督促下,仅一周,涉案款项全额由该法庭工作人员转交至曹某,随即,曹某撤回对被告熊某的起诉。至此,这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法官远程调解,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节约了司法资源,让远在四川的当事人曹某切身感受到了“指尖诉讼”的便利,道不尽的感谢,阳新法院木石港法庭干警深感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