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8月8日, 在湖北省仙桃市, 经过龙港法庭调解, 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下名字 ——这起因合伙购车引发的纠纷, 终于在法官的多番努力下画上句号。
一句“清账”引发利润之争 事情要从2024年10月说起。当时,在某工程机械租赁公司做财务的陈某某,收到了公司实际经营者田某某的邀约:合伙买一辆吊车,挂靠在公司名下经营,利润共分、风险共担。陈某某当即出资26万元,占购车款的一半,双方签订了合伙协议。吊车购回后,由公司统一安排业务。 时间来到2025年1月,因合作中产生矛盾,田某某在未与陈某某结算、也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直接退回26万元出资款,微信撂下一句“已清账,不要再找我了”。陈某某气不过:“合伙大半年,吊车一直在干活,怎么可能没利润?”多次要求分利遭拒后,他一纸诉状将田某某告上法庭。 法庭上,田某某的态度强硬:要么否认合伙关系,要么声称“退了本金就算两清”,还拒绝提供吊车的收支明细。承办法官深知,查清账目是破局的关键。
百余页清单揭开收益真相 为揭开案件真相,根据陈某某的申请,承办法官驱车前往汉川市,调取了案涉吊车在汉川电厂项目的百余页业务清单。核查发现,仅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这台吊车在此项目的收入就达30余万元,还不算其他外派业务。 拿着实打实的证据,法庭组织第二次开庭。可田某某仍不松口,要么拒绝调解,要么只愿分少量利润,调解陷入僵局。 一小时调解化解半载心结
今年8月,阳新法院根据陈某某财产保全申请,准备查封案涉吊车。承办法官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联合执行法官赶往吊车所在地仙桃市,通过项目管理人员联系到田某某。“《民法典》明确规定,退伙必须结算,利润和债务都要算清楚,不是退本金就完事的。”法官先释明法律规定,再提到二人曾是朋友、共事一场的情分,“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把账算清、把话说开,才能不留疙瘩。” 随后,法官拨通陈某某的电话,让两人直接沟通。经过三方一个多小时的释法、沟通、劝导,田某某终于松了口。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田某某向陈某某分配12万元利润,并约定了还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