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可以相互扶持走完余生,却因彩礼发生争吵,感情付之一炬,李大爷在伤心之余,将王阿姨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已给付的彩礼。
年逾六旬的李大爷早年间丧妻,儿女成家后,李大爷独自一人居住。如今的日子虽已不愁吃穿,日子也过的舒适,但是一个人久了,总归还是觉着生活有些空落落的。之后在子女的支持下,李大爷鼓起勇气开始寻找自己的幸福,最终通过网络交友平台认识了王阿姨。这位王阿姨已经离异多年,女儿早已出嫁。她虽已经退休了但仍在外打打零工。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李大爷和王阿姨都觉着对方还不错,于是双方开始谈婚论嫁。王阿姨提出彩礼需2万元,李大爷随即答应了下来,并给了一部分。
当李大爷在老家修整房屋,憧憬着和王阿姨“田园生活”时,王阿姨这头却因李大爷迟迟未补足2万元彩礼而生气了。李大爷承诺领证后一定补上。还说“以后,我的就是你的… ...”王阿姨不依不饶,要求李大爷“立刻”“马上”补足彩礼。双方为此发生了多次争吵,感情也因此消磨殆尽。于是,李大爷将王阿姨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已给付的彩礼。
法院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与双方进行了沟通。李大爷说王阿姨过于挑剔。王阿姨说李大爷不守承诺。李大爷说彩礼我给了17000元。王阿姨说根本没有那么多…李大爷说她要全部退还给我。王阿姨一脸委屈溢于言表。李大爷说彩礼是现金支付,分次给的…王阿姨否认。李大爷言辞恳切,为此事他前后奔波了近两年,身心俱疲。究竟是多少?没有相关的证据。该如何认定?案子一时间陷入了僵局。
峰回路转,通过还原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与当事人家属的交流,并到当事人所在地社区走访,案件的原委逐渐清晰,法院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希望李大爷和王阿姨顾念曾今的“美好”,各退一步,各自安好,最终,双方达成了分期返还的调解协议,一笑泯恩仇!
步入晚年,能邂逅一段两情相悦的“黄昏恋”,不仅能让晚年生活更加温暖和幸福,也能让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得以圆满,相互尊重、彼此关爱才能更好地维系一段感情一段婚姻。
在此,提醒老年朋友,在交友过程中,若涉及大额钱财支出,请务必保持警惕,及时与家人沟通,若为必要支出,也请留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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