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九江中院邀请,黄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功荣,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又明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一行四人,于2021年4月19日至20日赴九江参加长江中下游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签约等活动。江西高院、九江市委政法委、九江中院、黄石中院、武汉海事法院、岳阳中院、池州中院、安庆中院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活动。王功荣代表黄石中院发言并签署《长江中下游环资司法协作框架协议》《长江中下游生态修复协同机制战略合作意向书》。黄石中院一行人员先后参观了江西环资审判(西海)展示馆、西海环资司法宣教基地、修河流域环资法庭(庐山西海人民法庭)等处。
王功荣在发言中指出,黄石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妥善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着力服务发展大局,为黄石打造山水宜居之城提供了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王功荣强调,江西、湖南、安徽、湖北四省同处长江中下游,保障长江中下游生态安全,促进区域协同发展,是四地六家法院的共同责任。九江中院从全局出发,提出共同建立长江中下游跨区域环境司法协作机制,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重要指示的重要举措,是破解环境资源审判难题,提升审判整体效能的重要举措。王功荣提出,黄石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努力向兄弟法院学习,以更高的标准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以更实的举措推进协作措施落地见效,共同开创长江中下游环境资源审判新局面,努力为“共抓大保护”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