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调研黄石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019-11-11 17:18
来源: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研究室    浏览: 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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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黄石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更上一层台阶,助力黄石经济高质量发展,11月7日-8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一行到黄石大冶、阳新法院实地调研指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7日,李群星实地参观了汉龙汽车有限公司、金鹿塑业有限公司、大冶市行政服务中心及大冶市法院驻高新区破产重整工作办公室,并为大冶市法院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大数据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揭牌。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大数据管理局许加兵局长向李群星副院长一行详细介绍了中心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举措、先建后验工业项目审批改革经验,以及市优化办和大冶市法院就优化营商环境共同协商探讨形成的可推广经验等情况。下午,调研组在大冶市法院举行了调研座谈会。会上,大冶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军介绍了大冶市法院以优化营商环境三个理念贯穿三套制度、以三方面的司法举措服务经济发展的“3招3式”。

8日,李群星实地考察了奥莱斯轮胎和浙联鞋服两家公司,听取了阳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红斌关于该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随后,李群星与企业代表和阳新县经信、统战、政务等部门负责人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交流。

李群星表示此次调研“不虚此行”。他首先肯定大冶、阳新法院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做了大量工作。针对下一步工作,李群星强调,要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就是努力服务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务必要锲而不舍、持之以恒;要努力拓展多元化纠纷化解渠道,积极回应企业对审执效率的需求;要围绕“企业+健康+发展”、“企业+健康+成长”谋划工作思路,深入了解企业所思、所想、所盼,将企业需求与司法供给进行对接,提高解决问题的针对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立审执协调推进并强化监督管理,防止司法腐败,积极营造稳定、公正、透明、可预期性的法治营商环境;要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问题,加大法院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的力度,努力为黄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司法氛围,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功荣,党组成员、副院长池国卿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