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没有“地域差”,决胜千里执行路

2018-08-23 10:56
来源: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执行局    浏览: 693

2018年8月17日上午,随着从山东蓬莱飞往湖北武汉的飞机平稳降落,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吴细丰、尹君走出候机厅,“终于可以回家看看刚满三个月的孩子了”,吴法官满怀内疚地说道,但更多的是对本案成功执结的喜悦。

这一趟远赴山东蓬莱的千里之行,成功执结了一起“数额大、时间长、地域远”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3年4月28日,张某因需要资金周转,向林某借款两千万元人民币,约定借款期限六个月,借款利率3.5%,利息四百二十万人民币。如张某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由担保人蓬莱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借贷期限已过,但张某只还了部分资金,其余款数却迟迟没有履行到位。2015年 2月,林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宁某、蓬莱某公司起诉至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11日作出(2015)鄂黄石中民一初字第000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张某、宁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林某偿还借款本金7732000元及相应利息;2、被告蓬莱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在张某、宁某、蓬莱某公司那儿却成为了一纸空文。原告林某气愤之下遂向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19日将申请执行人林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分给执行法官李远辉执行。“久经沙场、身经百战”的李法官,深谙执行之道,他多次前往蓬莱对张某等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详尽调查。为防止被执行人张某等规避执行,李法官依法向三位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告知被执行人张某等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果断冻结被执行人张某在蓬莱某公司40%的股权,冻结张某在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所有账户,查封宁某名下一处房产,查封蓬莱某公司名下的商业门面房屋。

在决胜执行难战役的关键时刻,众多的案卷执行任务,打不尽的置若罔闻“老赖”,李远辉法官夙兴夜寐宵衣旰食,高强度的工作量和过重的心理压力引起了他潜藏的疾病急速恶化,刚完成心脏搭桥手术的李远辉只能将这件案子交给吴细丰和尹君同志。

在吴细丰、尹君两位法官扎实的法律功课、胸有成竹的执行能力下,申请执行人林某与被执行人张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本金加利息)约1600万元,标的额巨大;从2015年立案审理到2018年执行完毕,耗时四年之久;湖北黄石到山东蓬莱,直线距离1171公里,从诉讼保全到查封、冻结财产,再到续封、续冻财产,再到异议审查取证驳回执行异议,再到1600万元全部执行完毕,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先后五赴山东蓬莱,历经千辛万苦,最终圆满执结此案。

决胜千里执行路并非一蹴而就,黄石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赴山东蓬莱的执行路虽然一波三折,但由于他们平日里一点一滴的扎实办案态度,才成就了“积跬步之功至千里之效”的决胜千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