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组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2018-09-17 15:37
来源: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研究室    浏览: 725

9月14日下午,市中院党组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省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部署,并进一步学习了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

会上,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功荣重点就扫黑除恶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深化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是一般的专项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具有新时代特点的伟大斗争。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上来,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二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沟通协调。要充分发挥党领导一切的政治优势,做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有序开展工作,重大部署、重大安排要经党组研究并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报告,专项斗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在市委政法委协调下解决,案件审理情况、审理进度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及时通报。党组要加强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于法院内部人员与黑恶势力相勾连甚至充当“保护伞”的,一律要深挖彻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三是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坚决贯彻严打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依法充分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严格把握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不给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留有逃避法律制裁的机会。坚持“打早打小”,对带有黑恶势力苗头的犯罪活动,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四是要坚持标本兼治,延伸司法职能作用。在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还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防控机制建设,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社会治安重点排查整治、农村地区赌博问题整治、枪爆专项整治、打击“套路贷”等工作结合起来,对于盘踞在农村地区或涉足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以及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入境渗透、跨国跨境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进一步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犯罪。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有机结合起来,深挖彻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

会议由王功荣主持,市中院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及负责人参加学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