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日报》2026年1月28日第03版
点了一份标价7.76元的外卖炒饭,却吃出异物,这样的小额消费纠纷该如何维权?27日,记者从下陆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前不久成功调解一起因外卖食品存在异物引发的小额消费纠纷,促使涉事小吃店当场向消费者刘某支付200元赔偿款,这既让消费者的合法诉求得到回应,也为食品经营者敲响了安全警钟。
消费者刘某通过某外卖平台,在附近一家小吃店订购了一份标价7.76元的炒饭。用餐过程中,刘某意外发现餐品中夹杂异物,随即与小吃店沟通赔偿事宜,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此后,刘某先后向外卖平台投诉、向相关部门举报,均未获得令其满意的处理结果。
多方维权无果后,刘某并未放弃。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以小吃店提供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1000元惩罚性赔偿金。“虽然标的额小,但食品安全关乎健康,合法权益不能让步。”刘某在起诉时表示。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因涉案金额较小而简化处理。“每一起小额纠纷背后,都是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再小的案子也不能马虎。”承办法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全面了解纠纷症结与双方诉求。
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小吃店负责人细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义务、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明确指出经营者无论经营规模大小、交易金额高低,都应对所售食品的安全负责,提供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使其认识到自身经营管理中的疏漏。另一方面,法官也向刘某耐心说明调解的高效性与灵活性,引导其考虑小吃店的实际经营状况,在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经过法官反复释法明理、沟通协调,小吃店负责人主动承认过错,愿意向刘某作出赔偿;刘某也体谅到个体经营者的经营压力,同意将赔偿诉求调整为200元。最终,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小吃店履行了赔偿义务,这起耗时多日的小额维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时 评
东楚网 2026年1月28日
莫让公正止于“不值当”
一份7.76元的炒饭吃出异物,消费者一路投诉无门,最终告上法庭——这场“蚂蚁对大象”的较量,以消费者获赔200元告终。这起近日由下陆区人民法院调解成功的小案件狠狠捅破了小额消费维权那层“不值当”的窗户纸。
首先,消费者刘某的较真让人称赞。正是他的坚持维权让商家输了侥幸心。从平台推诿到举报无果,刘某的经历照出小额维权的现实困境:太多商家赌消费者嫌麻烦。法院这回“小案大办”,一记重拳打在食品安全侥幸心上,它告诉商家,别拿7块7不当钱,更别拿安全不当命。
其次,是司法的较真值得肯定。法官不因价低而轻视,反而认真调解,这既是对消费者的撑腰,也无异于对投诉机制“踢皮球”的无声批评。当司法成为最后且有效的防线,前面的那些环节,不该脸红吗?
最后,必须明确的是,这200元赔的不只是饭,是规矩。小吃店认赔,消费者让步,看似各退一步,实则立下铁则,食品安全没有小额豁免权。这堂给小微经营者的法治课,比任何口号都来得响亮。
舌尖安全无小事,维权尊严更无价。这份7.76元的外卖判决,赔出了百倍的价值,它告诉每个人:你的每一口饭,都值得被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