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榜样学习
—— 心怀使命志如铁,肩有担当气若虹①

2025-04-30 16:47
来源: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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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璀璨照亮航向,榜样力量引领前行。为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生动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干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动实践和精神风貌,市中院聚焦“全国模范法官”宾欣同志先进事迹,特开设学习先进典型专栏,进一步激励全市法院干警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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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欣,女,1984年11月出生,现任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15年入额至今,宾欣同志深耕刑事审判工作,无一冤假错案,用信仰守护职业尊荣,用坚韧践行职责使命,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平安湖北建设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全市优秀政法干警”“黄石楷模”等荣誉称号。2024年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宾欣同志先进事迹先后被湖北日报、湖北电视(楚天经纬)、湖北高院、长安湖北等多家省级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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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榜样学习】

榜样力量引领前行

全市各基层法院和市中院各部门通过召开宣讲会、集中学习、座谈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宾欣同志崇法尚德、锐意进取、公正廉洁、刚正不阿的优秀品质深深触动了广大干警,我们一起听听他们的感受吧!

市中院办公室负责人 刘军

榜样如灯,照亮前行之路。宾欣同志扎根审判一线十四载,从一名助理审判员成长为全国模范法官,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和追求卓越的恒心,深深触动了我。面对被告人和被害人系兄弟的两难局面,她努力寻找法理和情理的平衡点,让我读懂了司法工作的真谛;面对犯罪形态不断更新的严峻形势,她孜孜不倦钻研法律法规和审判实务知识,让我感受到司法工作者“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作为一名法院综合部门人员,我们既要以求极致的专业精神办好每一件小事,做审判执行最稳“扶手”,更要追随宾欣同志忠诚为民的初心之光,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对党忠诚、为民服务的点滴篇章,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市中院司技处负责人 程方

宾欣同志荣获“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实至名归。她扎根刑事审判一线14年,无一冤假错案,用行动捍卫了公平正义。她的事迹,让我深受触动。宾欣同志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她深知,一个案件可能影响当事人的一生,所以在每一个案件中,她都力求平衡法律的力度与司法的温度。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她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在处理案件时,她耐心宽慰被害人家属,赢得他们的信任。这种司法为民的情怀,让我明白,我的工作不仅是适用法律,更是为人民排忧解难。宾欣同志对业务的钻研精神值得我学习,她面对各种疑难复杂案件,从不退缩,坚持每天自我“充电”,学习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向经验丰富的前辈请教,逐渐成长为业务骨干,这种对专业知识的不懈追求,正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宾欣同志为榜样,坚守法治信仰,提升专业能力,践行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市中院法官助理 杨倩

“榜样”是我在学习宾欣法官先进事迹后最直观的感受。宾欣法官作为我们刑事审判团队的负责人,一直以来细心当好“班长”,勇于担当、以身作则,将审判理念和办案技巧倾囊相授,帮助团队干警不断成长。要学习她“如我在诉”的工作信念。刑事案件涉及当事人人身和财产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和民心所向,她始终从群众的角度看问题,在文书中用法理事理情理回应群众诉求,尽心尽力做好判后答疑。要学习她“精于主业”的工作能力。她始终秉承学以致用的工作态度,注重业务知识的融会贯通,通过司法实践不断增强业务素质,提升法律应用能力,做出符合天理国法人情的公正判决。要学习她“公正廉洁”的工作底线。她始终心存敬畏,与律师、当事人保持“亲”“清”关系,严守纪律规矩,拒绝人情干扰,不负身后的法徽和胸前的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