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下陆区人民法院法官通过不懈努力,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纠纷案。该案承办法官穷尽一切措施,为经营者构建司法“缓冲带”,将其宾馆设施作为抵扣金额还款,还款期限长达5年。“如果没有法院法官人性化的调解,如果没有原告对我的宽容,我恐怕此生再也爬不起来了。”日前,被告某宾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某收到下陆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后激动得热泪盈眶,表示自己将卧薪尝胆早日还清欠款,整装再出发。
2016年3月,胡某某成立黄石某宾馆有限公司,2017年1月30日,其与下陆区团城山街道办事处某居委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该居委会集体所有的面积共计为1354.78平方米的房屋,作为公司经营地址;租赁期限自2017年2月1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止。2021年4月,胡某某开始欠付租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计欠付租金四十余万元,原告某居委会多次催讨未果,为保证集体利益不遭受损失,该居委会将胡某某告上法庭。
该案承办法官张刚了解到,该宾馆刚开始经营状况良好,但是后来突遇疫情,入住率下降,营收大大降低,导致宾馆经营难以为继,甚至房屋租金都无力负担。经营者胡某某吃苦耐劳,宾馆经营也是他第一次创业,偏遇不测风云,他一筹莫展。在收到法院的开庭传票后,他更是千愁万绪,万念俱消。张刚审理此案时,与胡某某交流,给他讲了许多创业受挫而越挫越勇,绝处逢生的故事,鼓励胡某某东山再起。在张刚耐心的说服下,胡某某愿意调解结案,尽力还清所有欠付租金。张刚又做原告的工作,告诉他们法院知晓此案所涉房屋是居委会的集体财产,本案是涉“三农”纠纷案件,法院方面十分重视,在处理过程中一定保证居委会集体所有利益不受损失。但是,由于该宾馆及被告胡某某确实已经山穷水尽,要求胡某某一时还清全部欠款客观上难以实现,希望居委会能宽限被告胡某某还款期限,在经济方面给予被告胡某某一定缓冲,并根据被告的能力,制定出利于双方的还款计划,居委会负责人听了法官的分析报告,表示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十分理解被告胡某某的难处,愿意给予一定支付的宽限期,但还是需要被告胡某某先支付10万元以示诚意。虽然支付此笔款项对胡某某还是比较吃力,但是在与居委会的沟通中,非常感谢居委会对其经济困难境遇的理解,承诺其将在一周内筹齐此款。最终胡某某多方筹集及时向居委会支付该笔款项。在承办人张刚的一再做工作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对解决此纠纷都呈现出最大的诚意,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
于是,一份有温度的的法院民事调解书送达了:双方解除租赁合同关系,被告胡某某、黄石某宾馆有限公司向原告黄石某居民委员会支付所有拖欠的房屋租金共计303456.10元。支付方式为,胡某某、黄石某宾馆有限公司同意将在承租房内所有动产进行评估;待评估完成后按评估金额抵扣拖欠的租金;抵扣后的剩余欠付租金以及评估费等费用,分五次每次按至少20%(分别于2024年7月1日前、2025年7月1日前、2026年7月1日前、2027年7月1日前、2028年7月1日前)向原告黄石某居民委员会付清。
本案所涉居委会为村改社区,涉案房屋为集体财产,是广大村民多年来辛勤劳动的成果,承办人用足、用尽调解手段,依法追回集体房屋收益,保护了村民集体利益。同时维护构建“司法缓冲带” ,用好各类助企护企举措,竭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让企业经营者从逆境中脱困。这是下陆区人民法院在“后疫情时代”始终坚定不移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