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民法典宣传月普法教育工作,增强部队官兵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5月30日,大冶法院罗家桥法庭庭长黄静走进武警大冶中队,结合部队实际和日常生活案例,将“法言法语”翻译成通俗易懂的“家常话”,为武警官兵们带来了一场生动实用的《民法典》“以案释法”交流宣讲会。
“互动式”普法:生活有“典”不一样
“大家看这个案例,熊孩子用父母手机充了3万元游戏币,能不能追回来?”黄静一开场就抛出“硬核”问题,瞬间点燃了现场气氛。她结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网络打赏”典型案例,用“监护举证难”“平台责任认定”等大家关心的细节,拆解法律逻辑。
“手机密码设得太简单,也等于给孩子‘开后门’!”黄静的提醒让在场官兵纷纷点头。
不同于传统讲座的单向输出,现场交流热烈,当问及“高空抛物砸到战友,但找不到谁扔的咋办”时,黄静立即拿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举例,并做出客观回答:“就算查不清谁扔的,所有可能的住户都要担责,物业没装监控也要赔!”
鲜活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言语,让《民法典》融入生活场景,使大家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定制化”解读:军旅路上有“典”亮
“军人的婚姻,法律有‘特殊保护模式’。”在普及《民法典》如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时,黄静以“军婚”为切入口,用某部战士小张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说明了《民法典》第1081条的适用场景:“军嫂起诉离婚,只要军人没有过错,法院一般不判离。”她特别强调,军人的伤残抚恤金、退役金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别人拿不走”。
黄静还结合武警执行任务、处理突发事件时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分情况进行解读。“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合理使用武力,否则就是侵权,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因紧急情况造成的民事损害,比如追捕嫌疑人时不小心撞到群众电动车,可以适用紧急避险条款,酌情减轻责任。”
“量身定制”的法治讲堂干货满满、内容充实,大家听得聚精会神、津津有味,入脑又入心。
“长效化”联结:“法”“典”共护强军梦
授课结束后,武警官兵们意犹未尽,纷纷围着黄静提出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困惑:“老家宅基地拆迁,补偿的还建楼没有房产证怎么办?”“庄稼遭遇了自然灾害减产谁来赔偿?”结合《民法典》等相关条款,黄静站在“军人视角”一一作出解答。
“法官的讲解通俗易懂,让我们对《民法典》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以后遇到类似问题就知道该怎么处理了。”这场“送法进军营”普法主题活动,将严肃的法律条文变成了官兵们听得懂、用得上的 “维权指南”,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把法律讲成‘家乡话’,把条文变成‘实在招’,这样的普法才能真正讲到大家的心坎里。”黄静如是说。
下一步,大冶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持续深化军民共建、“送法进军营”活动,全力为部队官兵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推进依法治军、建设法治军营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