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引发多起纠纷,一次调解干戈终化玉帛

开发区法庭成功一案化解三起纠纷

2019-01-25 16:14
来源: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邓晶    浏览: 758

 因一场车祸引三案,促调解三案得化解。黄石中院开发区法庭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于近日成功调解处理了上诉人石先生、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付女士、黄女士及其两位孙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二审案件,成功化解三起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波三折的纠纷

黄女士系受害人乐先生之母,受害人乐先生与付女士系再婚夫妇。2018年2月石先生驾驶的轿车与受害人乐先生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后载付女士)相撞,致乐先生及付女士受伤,两车受损。乐先生住院42天后,因伤医治无效死亡。同年4月,黄女士及其两位孙子和付女士就受害人乐先生的赔偿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于同年7月依法作出判决后,石某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提起上诉。同年8月,付女士亦因其本人在车祸的赔偿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更令她困扰的是由于继承问题与公婆和继子们产生的矛盾。

寻找案件解决根源

二审中,通过对案件全面的审查,合议庭发现本案不仅要根据受害人乐先生和付女士在车祸中的伤情对保险金的赔偿情况进行重新划分,还涉及了更深层次的纠纷,即再婚家庭中的继母与子女之间关于继承的矛盾。受害人乐先生去世后,因赔偿款的事情付女士与二位继子关系日益恶化,双方从开始的恶语相向爆发升级为肢体冲突,付女士甚至被逐出家门。案件审理期间,双方已经就继承问题聘请了相关律师,均表示宁可放弃继承的财产也不愿意与对方和解。

贴近群众化解双方积怨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坚持换位思考,认真梳理该案纠纷产生的原因,制定了切合该案实际的调解方案。在当事人调解意见分歧极大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卢丽华先后组织了四次调解工作,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及理由,及时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分析案件实际情况及调解的有利因素,帮助当事人厘清各自责任,指出本案纠纷的症结,使当事人解开了“心结”。最终,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赔偿以及继承的分配在本案中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

“以和为贵”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多年来,开发区法庭一直秉持调解优先工作原则,注重法理与情理的融合,认真做好涉及群众民生案件审理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