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

2019-06-20 09:56
来源: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研究室    浏览: 598

6月19日,市中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会上,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池国卿参加会议并讲话。

池国卿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中院成立全市法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功荣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专班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池国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民四庭,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监督问责组、宣传报道组,严云峰为综合协调组组长,民四庭相关人员为成员;姜海蓉为监督问责组组长,监察室相关人员为成员;朱兴国为宣传报道组组长,研究室相关人员为成员。二是全面落实责任。相关责任单位、全市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要认真对照行动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目标任务,主动担当,有所作为,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任务到位、考核到位。相关责任单位和全市各基层法院要迅速确定联络人员,并与市中院综合协调组保持联系。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市中院将对全市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价全市各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依据,对相关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法院和部门将进行约谈直至问责。 

市中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