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分析我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并提出对策

2011-03-22 11:14
来源: 本院
作者: 黄石市中院    浏览: 1591

    随着各种机动车辆的增多,近三年,我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逐年上升。2008年至2010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交通肇事犯罪案件分别为93件、104件、135件,各占当年刑事案件的10.1%、10.2%、12.7%。其中,2010年分别比2008年、2009年增长了45%和30%。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的频发,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一、我市交通肇事犯罪高发的原因
   1、被告人违章驾驶、安全意识淡薄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近三年审结的332起交通肇事犯罪中,无证、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违章的占据85%以上。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其中初中以下文化的占98%以上,安全意识较差,事故发生后多存在侥幸心理,逃逸比例较大。
   2、被告人驾驶技术差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受经济利益的影响,部分驾校过分强调“学员速成”,一般经过两个月的理论和驾驶学习,就可顺利拿到驾照。由于驾驶基础不牢,经验不足,驾驶员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必然会手忙脚乱,采取措施不当,导致事故发生。
   3、监管不到位是造成交通事故潜在的隐患。从当前审结的交通肇事犯罪看,多起犯罪发生在乡间公路,而交警部门在城区、国道线上巡查、监管较多,很少到乡镇公路上去巡查,乡间公路上无牌无证车上路成为交通事故潜在的隐患。
   4、交通设施不完备是造成交通事故的诱因。大部分乡间路段以及一些城区路段交通指示、警示不全,不明,十字路口红绿灯设置不够,道路交通安全防护墙设置不合理等等都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预防交通肇事犯罪的对策
   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关系到社会各个部门的一项综合治理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制和安全意识。社会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作,加大交通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民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驾驶员素质。公安部门要严格执行准入制度,从源头上堵截“马路杀手”,并加强对驾驶员的法制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培训和教育,最大限度地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大处罚力度,震慑违法犯罪。执法人员在路面管理中加大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控减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要从重从快从严打击,慎用非监禁刑,形成处罚一个,威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四是加大建设力度,完善道路建设及安全设施设置,防患于未然。在事故多发地段、交通弯道、十字路口等增设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同时加大科技投入,强化路面交通的动态管理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