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春节将至,下陆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黄石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监狱内故意伤害案件,102名狱内服刑人员旁听庭审。庭审中,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庭审结束后,法官进行了以案释法。检察官、法官的话语,句句如杜鹃啼血,呼唤迷途浪子回头,不能一错再错。思亲、悔罪、责任、守法……伴随着即将到来的新春时刻,此次庭审直击服刑人员心扉,促他们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
“现在开庭!请法警带被告人张某到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庭审正式开始,百余名服刑人员正襟危坐,在监狱多功能室临时设立的法庭现场气氛庄严肃穆,秩序井然。
庭审查明,2023年11月27日21时许,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吴某在黄石监狱服刑期间,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吴某先向张某头部挥了一拳击中张某左耳,随后张某抱住吴某头部反击。在互殴过程中,吴某将张某背摔至地面,张某对吴某面部进行拳击,后二人被狱友、监区巡岗人员和值班民警制止,互殴造成吴某鼻部出血,经鉴定,吴某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张某在最后陈述阶段,深深忏悔,说自己有两个年幼的孩子,他没有尽到为人父、为人夫、为人子的责任,从孩子出生到现在一直在服刑,两次坐牢,这次又加刑,他十分后悔自己太冲动,今后一定守法,争取早日走出监狱,回到亲人身边。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阐明了打架斗殴的危害性,打架斗殴是一种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既对一定的社会关系或社会秩序带来破坏,也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打架斗殴往往造成受害者身体的损伤,遭受伤痛的折磨,甚至造成残疾。
主审法官宣判后进行庭后释法,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又故意犯罪的,依法应从重处罚。“为了逞口舌之快,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你们要知道打架终究没有赢家,最后还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们在这里服刑,你们的家人在外面牵挂着你们,担心着你们,你们应该做的是在监狱里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尽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一个儿子应该尽的责任。会打架不叫本事,能让自己的子女以自己为榜样,能成为家庭的顶梁柱才叫本事。”“犯一次错不可怕,就怕一错再错。希望你们能吸取身边人的教训,真诚悔罪,积极接受改造,遇事能理性解决,切勿意气用事,争取早日重获自由。”
由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本案当庭宣判,对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与原判尚未执行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二十天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