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治企,服务民营企业

黄石中院在全省依法治企专题研修班上授课

2017-03-30 15:07
来源: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研究室    浏览: 637

IMG_0562.JPG

2017年3月30日,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又明到大冶市(黄石市非公有企业法治教育基地)做“推进依法治企,服务民营企业”主题讲座,为各市州工商联负责法律方面的工作人员、商会会长等100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讲座结合黄石市两级法院近年来的审判执行工作,以“民企发展司法护佑——以司法案例为证”为题,从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民营企业信赖利益、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妥善处理劳资纠纷、为民营企业追回巨款等多个方面列举比较典型的涉民营经济案例展开,讲座内容切合实际、旁征博引、鲜活生动,赢得了大家阵阵掌声。

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依法履职,从多角度、多举措入手,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帮助民营经济充分发挥其对全市经济发展的应有作用。一是坚持服务大局,主动把审判执行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部署安排,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载体。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司法关注,促进主导产业、新兴技术产业做大做强。深入企业调研,加强分析研判,发出司法建议,依法引导、保障和支持企业规范经营,提升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促进企业良性发展。为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出台《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平等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帮助预防和降低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结合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涉企纠纷案件,编发《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提示36条》。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始终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平等,妥善审理与经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处理好重大项目建设中的涉诉纠纷,保障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顺利推进。依法平等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三是依法灵活适用审判执行方式,最大限度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条件。在开展司法审判工作时,坚持有利于企业破解难题,维持和保障企业生产链、资金链有序运转,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理顺企业职工情绪、安定人心,帮助企业重组、联营、合作和结构调整,保障正常生产经营,依法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建立健全联络沟通机制,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全市两级法院成立与市、县(区)工商联及骨干民营企业联络沟通领导小组,共同研究企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帮助协调化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矛盾纠纷。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建立涉企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协调机制,加大案件协调、调解力度,力争使矛盾纠纷协商化解,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大力开展“法官进社区”、“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定期到企业走访,法官多跑路,企业少跑腿,让企业有更多时间精力谋事创业。积极举办法律讲堂,帮助企业学法用法,维护合法权益。五是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依法服务发展为己任,防止和纠正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的机械司法倾向。着力培树五大发展理念,着力落实产权保护、尊重契约自由、平等保护、权利义务责任统一、诚实守信、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的商事审判“六大原则”,切实增强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能力,力促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