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暨业务培训会

2018-09-11 16:42
来源: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李彦瑾    浏览: 1324

2018年9月6日上午,市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暨业务培训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分析全市破产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部署安排今后一段时期黄石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服务和保障黄石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市中院民四庭庭长严云峰主持会议,各基层法院分管破产审判工作的院领导、负责破产审判工作业务庭庭长、市中院立案庭、执行局、司法技术鉴定处相关负责人及民四庭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研究室主任朱兴国传达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严云峰组织参会人员学习省高院李群星副院长的讲话。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池国卿做重要讲话,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统一思想,更新观念。一是强化债权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综合保护理念;二是强化破产保护和挽救再生理念;三是兼顾多元利益主体理念。二、强化责任,提高效率。一是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努力促进快审快结;二是健全完善破产管理人工作机制;三是推进破产案件信息化建设。三、提高站位,勇于担当。一是依托“双千”活动,清理“僵尸企业”;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执转破工作,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池国卿强调,全市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破产审判思维,结合实践进行深入理论与实务研究,进一步推进黄石破产审判工作,服务和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黄石经济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最后,市中院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博导张善斌教授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夏勇授课。张善斌教授就2018年3月4日印发的《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从概况、管理人制度的完善、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等四个方面进行解读。夏勇法官就破产案件立案审查的原则和标准进行讲解,并就立案审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解答。